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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申報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補貼的通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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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
 


關于申報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補貼的通知

 

各有關單位:

 根據青島市《關于在青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青人社字〔2012121號)的要求,按照青島市人社局的統一安排部署,我區將為在本轄區注冊的用人單位接收的碩士、博士研究生發放住房補貼,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。

一、補貼申報時間

201615118。

由接收碩士、博士研究生的用人單位統一提出申請。

二、補貼的范圍和條件

(一)國內畢業生

1. 2012年以后畢業并取得碩士、博士學位,派遣期內在黃島區就業的畢業生。

2.畢業生戶籍已落入本市,且接收單位為畢業生繳納法定的養老、醫療、失業、工傷和生育保險(以下簡稱“五險”)。

(二)留學回國畢業生

1.在國()外取得碩士、博士學位,2012年以后來黃島區就業;

2.具有本市戶籍,且所在單位為其繳納“五險”。

三、補貼標準、期限

(一)補貼標準 

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600/月,碩士研究生400/月。

(二)補貼期限

符合上述補貼范圍和條件的博士研究生、碩士研究生,自201271日起,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,領取時間以三年內繳納五險實際月份為準。

研究生住房補貼每半年申報一次,此次申報區間為20157月至12月。

五、補貼申報提交材料

(一)國內畢業生

1、被就業單位錄用的,需提交派遣到單位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,《勞動合同》原件及復印件;

2、畢業生身份證、畢業證、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;

3、《招用人員就業備案、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》原件及復印件;

注: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,需提供組織、人事部門出具的《行政關系介紹信》或《招募、錄取通知書》或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;教育、衛生系統,可由主管部門出具。

4、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保險證明(可登錄青島人社局網站自助打印http://221.215.38.136/grcx/work/login.do);

5、戶口簿本人單頁原件及復印件,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;

6、用人單位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;

7、《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》;

8、《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》紙質版加蓋公章; 

9、《在青就業研究生申報住房補貼情況登記表》電子版;

10、申報人本人身份證辦理的“青島銀行”卡復印件(銀行卡號變更的,請在申報時告知工作人員)。

(二)留學回國畢業生

1、身份證、教育部出具的《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原件及復印件;

2、被就業單位錄用的,需提交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;

注: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,需提供組織、人事部門出具的《行政關系介紹信》或《招募、錄取通知書》或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;教育、衛生系統,可由主管部門出具。

3、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保險證明(可登錄青島人社局網站自助打印http://221.215.38.136/grcx/work/login.do);

4、戶口簿本人單頁原件及復印件,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;

5、用人單位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;

6、《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》;

7、《在青就業研究生申報住房補貼情況匯總表》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;

8、《在青就業研究生申報住房補貼情況登記表》電子版;

9、申報人本人身份證辦理的青島銀行卡復印件(銀行卡號變更的,請在申報時告知工作人員)。

四、補貼申報部門及地址:

申報部門:黃島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 

東區地址:青島光谷軟件園51號樓2樓(峨眉山路396號國際海洋人才港)

聯系電話:86897515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聯系人:張瑞安

西區地址:水靈山路59號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5

聯系電話:85166760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聯系人: 

 

  

 

附件12015年下半年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

附件22015年下半年在青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情況匯總表

附件3在青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情況登記表

 

 

 

20151231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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